**重工2024年零担及专车发运 物流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重工2024年零担及专车发运物流招标项目 二、招标内容 详见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3年5月20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中午12点前(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 3.答疑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1日中午12点前。 答疑方式:书面(或电话)答疑。 业务答疑联系人及电话: ****服务部:赵玉彬 138****0680 4.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时(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5.投标形式:现场参会(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6.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缴纳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2024年5月19日中午12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方式,通过基本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注明投标保证金),然后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据扫描件转赵玉彬,2022****公司免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未中标,将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的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开户名称:**** 账 号:2338 1295 3732 纳税人识别号:9137 0200 1635 7496 52 7.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当日投标地点(因为不可抗力无法现场参与的,投递电子版招标文件) 8.报名及商务事宜联系人:赵玉彬 联系电话:138****0680 报名电子邮箱:****@qq.com 报名请提供电子版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注明所投标段。 五、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挂中国重汽官网,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要求: ⑴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道路运输许可证。 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⑸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上半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⑺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⑻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并具有以投标人的名义开具正规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税率9%); ⑼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⑽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⑾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⑿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⒀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现供方可不用缴纳)。 *(15)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16)投标人应****管所运送车辆的能力。 投标人中标后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或安排的临时任务。 注:上述带“*”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缺项会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无效投标处理,由专家组评定扣分或废标处理;第2、3、7、15项在开标前核验(由投标人单独提供),其余文件开标后核验。 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3.报价: 本次报价以各包次中分类项为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对分类项内所有线路及业务均有效,请结合各包次中分类项基准价进行报价表填报(格式3),本次报价直接填报降幅即可。 ⑴基准价如下所示:(下载附件查看) 一、零担运输 二、专车发运 三、**散件 七、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 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 2.开标 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含税);报价时按每类产品填写降幅即可。 3.评标标准:采用低价中标法,填报降幅即可,可分中;每项最终各选取一名中标单位。 4.招标结果经投标人相关部门审批后发布正式招标通知。 八、合同签订 1.****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向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现供方可不用缴纳),并接受合同履行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的要求。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后解除合同,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人有权指定招标人的关联单位作为合同签订人,与中标人签署相关合同,且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中标人应视需要至招标人处详细了解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及制度,并详细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商品车运输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商品车运输合同》中各项条款。 8.中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协议的整个过程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 9.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签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中标人须认可招标****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招标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招标预算。 ⑶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⑷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⑸有效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以上的。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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