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老**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项目——幸福河水系综合整治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市****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87****9339 | ||||
最高限价 | ****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招标部联系人:程淑芬 联系方式:153****399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 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单位:悉地(**)****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市源潭镇源潭大道123号9栋 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院巷111号 | ||||
投标价(元) | ****0000.00 | ||||
项目负责人 | 宛周文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储俐俐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县钓灌渠**段综合环境改造工程(二期) 2.**县**路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省金田建筑****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县店埠镇人民路 60 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 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 3#楼 | ||||
投标价(元) | ****5437.35 | ||||
项目负责人 | 钱美玲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王奥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县脱贫攻坚“双基”达标工程长期(**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一护城河治理工程) 2.**市东部**新桥河综合治理及道路连接线工程(EPC)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志诚****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市****广场3幢20005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高新区望**路800****基地C3楼12层 | ||||
投标价(元) | ****5308.64 | ||||
项目负责人 | 王 俊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廖俊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县城市基础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初步设计 2.**市黑臭水体(星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程淑芬,联系电话:153****399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