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供热管理中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审批
甘肃-张掖-民乐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发表于 2023-8-29 10:29:04 |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委员会和国家环保部2016第38号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规定,****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张环规发〔2023〕2号)要求,****被列为2023年**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市级),审核性质为:强制性。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企业法人:田斌国
地址:**省**市**县县城国道227线民联路口向东500米
企业联系人:张学忠 联系电话:173****6606
咨询机构:****
法人代表:梁积慧 联系电话:139****6061
主要污染物总量限额:SO2排放量为406.78t/a,颗粒物排放量为94.61t/a,NOX排放量为418.51t/a。
排放方式:第一热源厂燃煤锅炉(29MW2台,70MW1台),烟气经低氮燃烧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钠碱法脱硫后经80米烟囱达标排放;第二热源厂燃煤锅炉(70MW2台),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法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后经80米烟囱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体废物产生的炉渣及脱硫石膏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执行排放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及表2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非双超双有企业。
小时排放浓度:第一热源厂:SO2:215mg/m3、颗粒物:13.8mg/m3、NOX:285mg/m3
第二热源厂:SO2:37mg/m3、颗粒物:16.9mg/m3、NOX:123mg/m3
实际排放(总): SO 2: 275.93t/a、颗粒物:59.1t/a、NOX:417.39t/a。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
****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