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那利高岭饰面用花岗岩矿闭坑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对****公司提交的《****那利高岭饰面用花岗岩矿闭坑地质报告》依法依规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必须是现行的“**省地质矿产**评审专家库”专家,专家人数及评审方式等按自然资办函[2020]9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出具评审意见书后将闭坑地质报告****档案馆归档。 | ||
否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 ||
¥13,500元 | ||
1、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35万人民币。 2.中标机构所报价格为项目整体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钻探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差旅费、评审费、利润、税金等。 3.中标机构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
是 | ||
否 | ||
2024-05-15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