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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诏2024G02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收悉。结合2024****管理委员会研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诏2024G02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
二、拟出让用地一宗,土地面积13.5789公顷;土地用途:工矿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相关通用厂房);宗地使用《****政府关于**县201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4〕189号)、《****政府关于**县2021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396号)、《****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381号)和《****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415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3.5789公顷。
三、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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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