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客运二中心临时加急对讲机耳麦、移动硬盘产品询价单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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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09:27:32
报名截止时间:--
接受提疑开始时间:2024-05-15 09:27:32
接受提疑截止时间:2024-05-17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5-22 00:00:00
采购类型:标准订单(单次采购)
期望交货期:见合同(公告)

报价说明:本项目可直接报价

公告内容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谢谢**。

报价要求:

1、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商行政主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所报产品单价必须包含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不接受不含增值税报价、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

3、报价商在报价截止后2天内必须把相关的产品技术文件及产品进货渠道来源提供给我司,如超2天我司有权取消报价商报价资格。

4、付款方式需要货到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产品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方式支付95%货款,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

5、报价人须为所报产品品牌的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提供正规进货渠道证明的贸易商,授权书须在有效期内,如果报价人出具的是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将只接受其中(含品牌制造商的报价)的最低报价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报价人需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需送货时提供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发票内容和此次询价单产品一致,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正规进货渠道证明材料(需送货时提供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发票内容和此次询价单产品一致,贸易商须提供)。

6、本次询价是第二次询价,报价日期截止后,我司将解封两次报价结果,综合评判选出中标供应商。已经参与第一次报价的,可以不参与二次报价,如果有供应商两次都报价的话,我们将以第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截止后,我们将综合两次报价情况,来确定供应商。

7、须在线下签订纸质合同。

8、报价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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