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栾川县格诺矿业有限公司洛钼集团选矿一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审批
河南-洛阳-栾川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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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栾环审(表)〔2024〕10号

****环境局**分局

关于****洛钼集团

****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由******公司编制的《********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位于**县冷水镇龙王庙村,****公司管道输送的尾矿建设一条综合回收生产线,产品为钨、钼、硫和铁精矿,项目由重选和浮选车间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较规范,提出的环保措施可行,****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环评结论,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所列的地点、性质、工程内容和环保措施报批建设。你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全面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和“两个禁止”,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车辆冲洗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车辆运输对道路沿线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餐厅油烟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限值要求。

四、生产车间建设400m3的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按分区防渗要求严格落实应急事故池、沉淀池、药剂库等重点区域及一般和简单防渗区的防渗工程要求。

五、高噪声的设备须采取密闭、基础减振等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尾矿依托原有的排尾系统排入水露沟尾矿库;使用的危化品应分区存放,各类储罐、储池等设置防泄漏围堰,厂区设700 m3的应急事故池,用于储存危化品事故后的临时存放;规范建设危废间,废机油进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各项物资储备。

八、该项目涉及的自然**、林业、应急管理以及文物等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九、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十、****环境局******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及“三同时”管理工作。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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