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6
1.1采购条件
**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嵩岳储配站、轩辕储配站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 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嵩岳储配站、轩辕储配站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 技术服务
2.2服务地点:**市卢店镇、**市新村镇。
2.3项目概况:****拟在**市卢店镇、**市新村镇分别**一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每座储配站用地面积约50亩,设计液化石油气储存规模均为2000 m3,配置10台200 m3的卧式储罐,日灌装能力为70t/d,站内配套建设综合办公和辅助生产用房。
2.4采购内容和范围:根据国家、省市以及相关要求,在**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嵩岳储配站、轩辕储配站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工作,分别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或备查(具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执行)。
2.5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且各阶段取得所需全部资料开始之日起30日历天 。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内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至少包含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 技术服务类业绩。(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合同须至少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承包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内,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2024年 5 月 17 日9时 00 分起至2024年 5 月 20 日17时 00 分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时间)。
5.2 递交地址:**市经开区航海路****广场6号楼9层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户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1-****0905
邮箱:****@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集团****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9062、 ****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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