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垃圾清运车辆、特种车辆、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10: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民主北路5号****公证处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民主北路5号****公证处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苗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888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商贸物流产业园德胜路1号电商大楼三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176****99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苗远131****8887 |
项目概况
2024年****垃圾清运车辆、特种车辆、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11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垃圾清运车辆、特种车辆、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垃圾清运车辆、特种车辆、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管理局颁发的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民主北路5号****公证处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民主北路5号****公证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5%
2、****政府采购网发布;
3、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完税证明、开户许可证、近三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商贸物流产业园德胜路1号电商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176****9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行署东院高层1栋2单元103室
联系方式:苗远131****8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远
电 话: 131****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