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教职员工、广大校友:
****学院办学历史,****学院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进一步丰富完善校史资料,在前期征集的基础上再次面向广大校友、教职员工、关心学院发展的各界热心人士、院属各部门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档案。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建校以来,****学院合并办学前的****学校、****学校各个时期形成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二、征集内容
****各个历史时期有纪念意义和展览价值的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校史资料以及校史线索,包括但不限于:
1.学院各个时期有代表性的实物,如:****学校制发的文件、印章、录取通知书、学历证书、校徽、各类证件、校园标志性建筑****学校标志的工作、学习、生活用品等资料。
2.学院建设发展成就资料,如:党团建设、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校园文化、校区建设、**交流等各种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照片、音像等资料;
3.****学院视察、指导工作的照片、音像、题词、赠言、信函、手迹等;教职工、学生、学员、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各级比赛、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荣获奖励的证书、照片、音像等。
4.****学校有重要贡献或影响的个人的照片、著作、题词、信函等资料。校友、学员在工作岗位上的先进事迹、重要成就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
5.****学校编辑、印刷的重要报刊、画册、简****学校发展历史的印刷制品或出版物。
6.学院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7.****学校历史文化和办学特色的影像资料和有关材料。
三、征集方式
1.捐赠:热忱欢迎校史资料收藏者将校史资料原件无偿捐赠给校史馆。经鉴定选择收藏后,学院将为捐赠校史资料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所捐赠校史资料将登记珍藏在****校史馆。
2.借展:校史资料不便捐赠的,可与学院签订借展协议,展出完毕后原件归还收藏者。
3.复制:校史资料不便捐赠的,可与学院签订复制协议,复制完毕后原件归还收藏者。
4.转让:校史资料不便捐赠的,学院组织专家鉴定、评估校史资料价值,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方式。
请收藏者通过电话、****学院宣传统战部联系,确认校史资料取送方式。
提供资料及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及实物档案产生的时间、地点、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事由、现从事职业、与学院的关系等信息。
四、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至6月30日;
2.长期接受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校史资料;
3.老同志、老领导或有行动不便的校友,可与我们联系对接具体捐赠事宜。
本****学院宣传统战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袁馨:137****1499
余独醒:187****5090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贵**区**路1号****
邮编:561113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