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家属区树木维护工作,计划对家属区内树木进行修剪和整形,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家属区树木修剪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市**区
2.项目预算价:4.5万元
3.计划工期:3日历天
4.工作内容:完成中心家属区94树木(63棵国槐、10棵栾树、8棵椿树、12棵金银木、1棵洋槐)的修剪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修剪树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外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其他:
1.能够履行保密义务;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具有满足本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许可;
四、报名及踏勘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的,将相关资料发送报名邮箱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电子版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1),并将报****中心家属区树木修剪项目-XXX公司(单位名称)。因未按要求命名造成的不能参加比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核:供应商报名时将所有资格审核文件扫描件压缩,命名为“资格审核文件”,随同报名表一并发送邮箱。纸质版文件踏勘时携带提交。
(四)资格审核文件内容:详见公告附件2《资格审核文件样板格式》
(五)踏勘时间:5月27日10:30,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六)踏勘地点:**市**区安翔北里九号办公楼。
五、注意事项
(一)比价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比价文件》,现场踏勘并完成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发放至供应商联络邮箱。
(二)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供应商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中心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因供应商不实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助理、黄助理
电话(传真):
010-****6729转2146
移动电话:
135****3507、182****1869
邮箱(报名):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