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关于采购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项目执行机构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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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开展**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项目执行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提升我市再生**回收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拟开展**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通过深入研究和科学分析,为**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 开展国家、省、市再生**回收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研究。梳理国家、省、市再生**回收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再生**回收管理的主要做法、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对**市再生**回收管理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成因进行系统调研,形成详实的基础数据资料。

2. 开展国内相关城市再生**回收管理地方性立法的制定情况研究。通过走访座谈、资料调研等方式,对国内相关城市再生**回收管理地方性立法的制定情况进行研究,深度剖析相关法规政策对再生**回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影响及对行业发展的优劣弊端情况,并对各城市间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为**市立法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3. 开展**市再生**回收管理立法需求分析。结合**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以及**市再生**回收管理现状,分析再生**回收管理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开展专家咨询及立法需求研究。

4. 编制《**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草案。在现状分析、比较研究、需求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报告》,起草编制《**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再生**回收管理的要求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以及监管机制、政策激励、法律责任等方面的优化措施。

(二)成果要求。编制《**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报告》、《**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草案,成果以可编辑文档形式提交,纸质文档统一编制成册。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其中:

1. 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报告》详细框架;

2.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报告》及配套文件初稿;

3.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报告》、《**市再生**回收管理条例》草案及配套文件终稿。

三、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成****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比选材料。市商务局相关处室根据比选材料对参选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参与比选且资质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比选取消。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所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所需材料

比选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报价表;

(三)比选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五)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承办过类似项目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

(七)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注:比选单位须在比选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09:30(**时间)

(二)比选地点:**市高新区蜀锦路68****机关第四办公区C栋802会议室。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密封完好的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次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比选活动公示期满前书面向****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738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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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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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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