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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流程的通知》(黔水保函〔2020〕99号)的规定,我单位(******)委托编制单位(******公司)编制完成了《****基地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方案报告表基本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提出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县**新区行政服务大楼D栋一、二楼
建设联系人及电话:汪元/187****9905
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区世纪城街道**南路6号**世纪城X组团1,2,3,4,5栋5单元13层8号
编制联系人及电话:石昌文/151****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