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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2024年办公用品集采比选项目,于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在****会议室开选,****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参选报价:758870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参选报价:744370元);
公示期: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8时3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人:操犇,联系电话:0551-****90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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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