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及实施情况】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关于内蒙古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审批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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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及实施情况】****环境局****分局关于********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批复文件名称:关于《********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文件文号:右中环审表〔2023〕15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批复文件全文: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82-****023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三楼12号窗口)

邮编:029400

邮箱:****@qq.com

********工厂建设项目批复.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