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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兰干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 | ****高新区(**区)**东路38****广场A座5楼503-00070 | 报价:****866.51(元) | 78.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县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兰干镇) | **县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兰干镇) | 兰干镇2、11村计划分别投入79.71万元(共计159.42万元),对兰干镇440亩集体土地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滴灌设施、土壤改良、稳控风控智慧化设施建设行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滴灌设施、土壤改良、稳控风控智慧化设施建设。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谢沁原 | 新265****2064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梅,付芳,耿景红,冯利娟,王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依据《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招协(2024】4号)的规定,以差额累进法,按中标价计算后收取。收取标准:中标金额 100以下*1.05%;100-500 *0.8%;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用标准按(中价协[2013]35号文)执行;由中标人支付,以差额累进法,按中标价计算后收取;
收费基数(X);X≤200 *7‰;200<X≤500 *5.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11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兰干镇
联系方式:173****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内6号楼门面S12
联系方式:150****1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0****1916
2024年05月09日 2024年05月22日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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