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结合**市**区媒体融合需求,建设****融媒体一体化平台项目,打造一个以媒体大数据**为基础、以先进智能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现代新闻宣传系统的集成。今年,计划在去年的“天目云”技术服务基础上,升级部署“天目蓝云”技术,并在软硬件上进一步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主流媒体的政治性、安全性、专业性要求,必须依托可靠的省级平台。****宣传部决定由****牵头,****集团“天目云”、****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同****集团提供的区县融媒体技术服务迁移到“天目蓝云”。
********宣传部指导,****集团、****集团、****集团、浙****集团****集团共同发起,是一家“国有控股+市场机制+资本加持”****公司,打造**省媒体技术统一支撑平台和媒体技术统一对外出口。
2、平台研发情况考虑。天目蓝云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由****自主研发而成的集报、台、网、端、微、视等于一体的生态级融媒体技术平台。平台通过策划采编一体化、指挥协同一体化、**共享一体化、分发评估一体化,从内容生产、审核分发、流程化管理到持续运营支持,****中心实现一体化发展。****政府机构以及国企高校等单位的融媒传播提供技术支持与数字化保障。
考虑到系统的兼容性和业务的延续性,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的相关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268
地 址: ****中心
2.****管理部门
名 称: ****监督局
联 系 人: 乔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2019
地 址: **市凌公塘路1260****中心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