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办公办案终端服务费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移动办公办案终端服务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 | **市**区建设路117号 | 92.943 | 96.1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 | 移动办公办案终端服务费 | 2年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张培强,潘子龙,韦万贵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市场调节后向成交供应商以电汇或现金方式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4家供应**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4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和排名为: ****综合得分96.12分,排名第一;**行成****公司综合得分55.00分,排名第二;**众之鑫****公司综合得分52.44分,排名第三;******公司综合得分47.08分,排名第四。****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镇东大街东关路
联系方式:0935-****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秀川街道南滨河中路1128****中心写字楼922-925室
联系方式:189****5948/181****9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经理/张经理
电 话:189****5948/181****9071
附件下载 | |||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