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区位于**市**区**街道,属于JSJ060规划管理单元。为更好的优化城市产业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落实相关规划要求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需对原控规局部地块做出修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4)《**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修正)
(5)《**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
(6)《**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0)《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21)
(11)《民航局关于印发运输机场净空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局〔2021〕3号)
(12)关于印发《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的通知(国发〔2001〕29号)
(13)**省《****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
(14)**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
(15)《**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电子报件技术规定(试行)》(台规〔2018〕71号)
(16)《**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台建规〔2009〕413号)
(17)《**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台政办发〔2018〕58号)
(18)《**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八条河、南至用地界线、西至海虹大道、北至枫南东路。
2、规划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33公顷。
3、控制要求:地块用地情况和控制指标详见附图。
现将规划方案公告如下,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本次公告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成****市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中**路19-21号
联系人:王女士、潘小姐
联系电话:0576-****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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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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