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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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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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民政领域**政策办理指南

小市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911

**池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992

**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500

罗汉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078

鱼塘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376

**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016

石洞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977

特兴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041

胡市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161

双加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151

金龙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830-****217

区民政局福利慈善养老救助股电话:0830-****803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电话:0830-****046

区殡仪馆联系电话:0830-****066

服务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持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申请材料:按规定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社保卡和其他需要验证的有关材料。签署书面诚信承诺,如实申报家庭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如实填写与救助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亲属关系备案表。

办理流程

①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户****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办理申请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也可通过“天府通办”手机APP在网上申报。街镇受理申请后,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核实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根据核对结果提出初审意见。

②入户调查。对初审符合救助条件的,街镇居民****小组****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其他方式等综合了解申请人的整体家庭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③审核确认:****小组根据前期信息核对、核定小组入户调查结果等情况,集体研究作出审核确认。

④公开公示:审核确认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⑤发放资金。公示无异议,从次月起享受低保待遇,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

服务事项名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持有**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申请材料:按规定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社保卡和其他需要验证的有关材料。签署书面诚信承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供养协议书、照料护理委托协议等。如实填写与救助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亲属关系备案表。

办理流程

①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户****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办理申请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也可通过“天府通办”手机APP在网上申报。街镇受理申请后,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核实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根据核对结果提出初审意见。

②入户调查。对初审符合救助条件的,街镇居民****小组****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其他方式等综合了解申请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赡养、抚养、扶养状况以及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③审核确认:****小组根据前期信息核对、核定小组入户调查结果等情况,集体研究作出审核确认。

④公开公示:审核确认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⑤发放资金。公示无异议,从次月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供养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

服务事项名称:临时救助

办理条件:急难型救助对象:因遭遇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中断、财产重大损失、人员死亡或重大伤残,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家庭。

申请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社保卡、失业证等需要验证的有关材料。急难型临时救助应提供能反映家庭遭遇意外事件的相关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主动提供房产、车辆、工商登记、公积金、退休金、存款、如实填写与救助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关系等信息。因医疗问题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提供乡镇街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票据、结算清单等材料。因教育原因申请****学校信息、支出证明资料、录取通知书以及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①申请受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个人(或者其委托人)****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也可通过“天府通办”手机APP在网上申报。街镇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受理并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要求材料。

②调查核实:街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委员会干部、****委员会成员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和程度等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同时,开展邻里走访了解申请人的日常实际生活状况,以及因教育、医疗原因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具体情况。

③集体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申请人家庭困难调查情况,研究作出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④张榜公示:街镇将拟审核给予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的救助信息,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

⑤审核确认:街镇依据调查核实、评审意见、公示情况等作出审核决定,报区民政局备案。

⑥资金发放:支出型临时救助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急难型按照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办理。

服务事项名称: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办理条件:持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符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通过审核确认程序,确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收入类、财产类、婚姻状况类、家庭成员关系类和其他需要验证的有关资料、签署诚信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如实填写与救助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关系备案表、申请人如有大病需提交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如有残疾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其他困难的提供其困难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①申请受理: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委托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社会救助窗口对提交资料进行受理并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要求材料。

②调查核实:街镇采取“线上+线下”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根据核对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委员会干部、****委员会成员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家庭困难程度等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并同时进行邻里走访了解对象家庭情况。

③审核确认:****小组,依据审核意见作出审核确认,公示审核确认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民政局备案。

④张榜公示:审核确认结果在村(居)委会公示。

⑤有效时限: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按需申请,自获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自动失效。


服务事项名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办理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市**区户籍低保对象。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社保卡。

办理流程

①自愿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②街镇初审:街镇受理,****残联审核。

③审核审定:区残联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定。

④张榜公示:区民政局审定后,在户籍地街镇公示。

⑤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

服务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办理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市**区户籍残疾人。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社保卡。

办理流程

①自愿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②街镇初审:街镇受理,****残联审核。

③审核审定:区残联审核合格后,报区民政局审定。

④张榜公示:区民政局审定后,在户籍地街镇公示。

⑤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

服务事项名称:高龄津贴

办理条件:具有**区户籍,当年年满80周岁及以**龄老人。

申请材料: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①登记:高龄老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委员会对高龄老人的资料进行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发放告知书。建立高龄老人信息台账。
②确认:街****委员会上报的高龄津贴信息台账,并进行确认,并录入**省高龄津贴管理系统。
③备案:街镇将****民政局备案,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高龄津贴。

服务事项名称: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认定

办理条件:具有**区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申请材料:孤****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孤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具备艾滋病病毒确认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抗体检测呈阳性)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市、****中心提供的证明;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孤儿监护人或儿童福利机构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调查、邻里访问,初审→街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审批同意后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

服务事项名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办理条件:具有**区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强制戒毒、失联、被遣送(驱除)出境、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强制戒毒、失联、被遣送(驱除)出境、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

申请材料: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强制戒毒、失联、被遣送(驱除)出境、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强制戒毒、失联、被遣送(驱除)出境、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调查、邻里访问,初审→街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审批同意后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

**事项名称:**殡葬政策

对象范围:在**市行政区域内死****殡仪馆火化的以下六类人员:

1.具有**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非**市户籍的在泸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及中、小学校学生;

3.驻泸部队现役军人、非**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4.在**市居住并取得《**市居住证》的人员;

5.因自然灾害死亡的非**市户籍人员;

6.**机关确认的无主遗体。

减免标准:

1.****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免除: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

2.****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免除:两天以内(含两天)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柜费。

3.****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免除: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

4.****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免除: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卫生纸板费)。

5.****殡仪馆(归真堂)免除:一年内(含1年)骨灰寄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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