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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发改投资〔2024〕32号
南****改革局
关于****改造工程投资规模的批复
****教育局:
送来《****教育局关于****改造工程投资规模的函》(良教函〔2024〕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良教报〔2024〕176号 ****教育局关****学校改造工程项目增加建设资金的请示》(办文编号: ****)精神,我局同意****改造工程投资规模。
二、投资规模由原批复的“项目总投资108万元(其中**费98万元,其他服务费10万元)。”调整为“项目总投资133万元(其中**费123万元,其他服务费10万元)。”
三、其余按良发改投资〔2024〕3号文要求不变。
2024年4月15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