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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批前公告(夏文武、夏彬彬、夏莉燕、夏克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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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夏文武、夏彬彬、夏莉燕、夏克旭通向巨屿镇项坑边村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巨屿镇项坑边村地段的土地进行**和翻建,拟建伍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政府******所反映,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规划局******所 ****政府 2024年5月23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