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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及周边片区既有高压线迁改工程(西段)二期(涉水部分)施工总承包 | ||
澄清 |
****中心及周边片区既有高压线迁改工程(西段)二期(涉水部分)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及周边片区既有高压线迁改工程(西段)二期(涉水部分)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3页的资信标评分标准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的时间为准)承接的电力类工程获得质量类奖项情况:(1)获得市级或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奖项的,每项得2分;(2)获得国家级(含部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 |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的时间为准)承接的电力类工程获得奖项情况:(1)获得市级或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奖项的,每项得2分;(2)获得国家级(含部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 |
2.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沥镇育英南路5号金逸轩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757-****1740
2024年5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陈彩凤
联系方式:0757-****1691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