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南路4号院临街商业用房(综合楼大门南侧一层门脸房)(年租金底价15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1600)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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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市新**迎宾南路4号院临街商业用房(综合楼大门南侧一层门脸房)(年租金底价150000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5-28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1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市新**迎宾南路4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一层
租赁面积约(㎡) 232 租赁期限 3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租赁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地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见特别告知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150000.00元(1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分社办件处理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石先生,133****5671。

6、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

7、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合同至2023年5月31日到期,原合同到期日至新合同签订前的租金,按照原合同标准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结算;如承租为原租户,则租赁合同日期接续上一期。

8、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竞价结束之日起第21个工作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2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9、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须知详见“承租申请与承诺”。

10、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意向方报****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承租人一致),****中心提出承租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原租户仅上传原租赁合同对应的主体资格证明即可)、《承租申请书》,在确定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须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表》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表》、公告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次半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首次半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须将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次半年度租金****银行账户。

5、出租方在收到首次半年度租金之日起3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6、从第二年度起,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期半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7、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承租房屋的装修改善要求: 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产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产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搬离属于承租方有关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墙面、地面等形成的不可拆卸的资产,保持完好可以使用、具有价值的装修不得拆除,承租方对房屋的不可移动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1、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涉及原租户的,按原租赁合同执行);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2、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13、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4、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石先生:133****567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5-28 00:00:00 至 2024-06-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承租申请书.doc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6-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首次半年度租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押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次半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一次性 增价幅度(元) 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5-28 00:00:00-2024-06-1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0
服务费 原租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价3%;其他情形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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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咨询电话 185****591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市**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130****9186
其 他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7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南路4号院临街商业用房(综合楼大门南侧一层门脸房)(年租金底价1500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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