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监狱罪犯拾音器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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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监狱罪犯拾音器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五、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7日;

六、项目包个数:1;

七、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31日 10:00(**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二)原公告中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五,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中视同中小企业。)

更正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原谈判文件中第二章谈判须知中增加一,3采购政策(实质性****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参****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四)原谈判文件中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二、****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更正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八、详见谈判文件。

九、其他内容不变。

十、采购人:****

联系人:李坤

联系电话:0838-****949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广场4栋商务公馆21楼

联系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8-****8773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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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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