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服装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0: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预算金额 | ¥24.4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鄢曼君、叶妙桃、陈伟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6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交通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树远130****78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鄢曼君、叶妙桃、陈伟圣0591-****836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2024年服装采购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模特服装:面料选择:雪纺、绵纶几种材质混合,中式或西式风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5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方式:(1)现场办理: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 ****公司账户,同时将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公司地址一****公司****公司邮箱(传真:0591-****8515 , 邮箱:****@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00元,若邮寄,另加50 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开户 名称:****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0601。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具体资格标准: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 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11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交通路22号
联系方式:高树远130****7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鄢曼君、叶妙桃、陈伟圣0591-****8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曼君、叶妙桃、陈伟圣
电 话: 0591-****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