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学校新校区规划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2、标段名称:**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学校新校区规划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文件第23页:“9.5.1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
现更改为:
“9.5.1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3.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被**省外****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及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被**省内的****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现更改为: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被**省外****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被**省内的****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环峰镇褒禅山路6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慧恒
电话:0555-****3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肖伟、肖安华
电话:183****1888、183****6117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4年5月28日
1、项目名称:**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学校新校区规划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2、标段名称:**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学校新校区规划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回复投标人提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注: 附件由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3.2、招标文件第18页: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公共**交易服务网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现更改为:
“2.2.2招标人可以发布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其中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相应的澄清内容,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招标人可以发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其中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相应的修改内容,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环峰镇褒禅山路6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慧恒
电话:0555-****3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肖伟、肖安华
电话:183****1888、183****6117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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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