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天保工程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结合企业实际,根据《****<关于****214林场森林消防应急取水项目工程的请示>》(雷林发〔2024〕14号)、《****草原局<关于********214林场森林消防应急取水项目工程的批复>》(凉林发〔2024〕57号)精神,项目建设采购单位****托代理机构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项目名称:******214林场森林消防应急取水项目工程
2.3 项目规模:**取水坝1座、DN200PE管道2500m,PN=1.6Mpa,**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
2.4 项目完成时间:60日历天;
2.5 预算投资:601765.57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天保工程结余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01765.57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 个(0-10)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营业执照中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政府采购从业资格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5、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6、投标人入围**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库(提供网络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是被邀请的代理机构、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 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规定时间进行比选申请投标。
4.2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4.3 本次比选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被邀请单位请在2024年5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31日17时30分,在森林与草原火灾预防办领取招标文件(被邀请单位必须提供单位回执函)。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7日09时30分;地点:凉山州**市高枧乡****综合楼六楼小会议室。
注: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确定中选单位
7.1 比选人在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在凉山州**市高枧乡****综合楼六楼小会议室组织评审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7.2 经评审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经资格审查至少合格两家以上单位,由评审组成员确定一家作为中选单位。
8.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比选公告公示在****局网发布。(网址:http://www.****.com/)。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 凉山州**市高枧乡****
邮 编: 615000
联 系 人: 袁 虹
电 话: 0834-****397
传 真 /
2024年0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