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沙镇****公墓由秭发改审批[2024]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县沙镇溪镇千将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墓区分期建设,本期用地5833.84平方米。**总墓穴400座(其中双人墓穴32座,单人墓穴102座,土葬墓穴266座),墓区设置大香炉1个,小香炉400个;太阳能路灯11个;成品卫生间1个(含化粪池);绿化面积2953.09平方米;停车场及道路750平方米;混凝土地面1005.89平方米;排水沟525.32米;沉沙井20个;种植绿化灌木200颗;**3.5米高挡土墙492.9米,3米高挡土墙141米,2米高挡土墙287.36米。
2.2招标范围:****公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沙镇****公墓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①****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4]140号文件批准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②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
③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④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3履约期限:
①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②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300天内完成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质量目标:
①设计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及要求;
②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③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采购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4年03月-2024年05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社保系统关闭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上传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17时30分至2024年06月0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交易中心(****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cn/zgweb/)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沙镇溪镇千将坪村二组
联 系 人:郑淼
联系电话:134****304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茅坪镇西楚路267号
联 系 人:周**
电 话:138****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