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南区屋面保温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招 标 人:****。
2.2 工程名称:聚龙府南园南区屋面保温板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县聚龙府南园南区内。
2.4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屋面保温板等物资采购等工作内容,聚龙府南园南区需采购5248平方米屋面保温板,具体详见采购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25.36万元。
2.7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部需求。
2.8 招标范围:屋面保温板等物资及其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
2.9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验收标准、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10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采购清单计价,固定单价。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1 中标人在接到项目部通知后,按要求分批次供货;
4.2 每批次供货结束后按甲方流程申请付款,一次性结清当批次款项;
4.3 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税率13%);
4.4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0.50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基****银行保函、担保方式或保险保单缴纳,****银行保函、担保或保险保单原件。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舍法取整)。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1 公告发布
(1)发布网址:http://www.****.cn/、http://www.****.com/。
(2)发布媒体:****政府网、****集团网。
(3)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4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报名及标书发售:网上报名发售,投标人添加报名联系人微信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联系人:高翔,联系电话:180****3862(微信同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微信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网上报名。
9.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2 递交地点:**国投大厦十二楼1210开标室(**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地 址:**县**东路32号
联 系 人:姜陈陈
联系电话:0515-****0096
代理机构:****
地 址:**县****广场B区5幢13楼1301室
联 系 人:高翔
电 话:180****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