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货物/无形资产/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16:33 |
预算金额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洋、高翔、李恒、张弓、刘晓琳、董琳、滕博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3094、186****680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南**路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先生 0353-****4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街8****中心B座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翔 186****6800 | ||
附件: | |||
附件1 | 蓝蜻蜓.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拟****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涉及一定的不可替代的知识专利产权,而只有软件原生产商具备专业人员以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故障排除、软件更新升级,同时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以及专有技术,因此,第三方维保单位不能满足以上要求;
经前期调研,**省蓝****公司针对****,已开具唯一授权,授权****公司,负责参与本次维保服务的相关招采工作,并提供所需的相关售后服务等;
****医院现有系统的基本情况,结合采购人关于本次采购的具体服务要求,共同论证认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情形;同意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工作,****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原生产商或具备原生产商合法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采购相关维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村**南路东三巷21号-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9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南**路31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 0353-****43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街8****中心B座9层
联系方式:高翔 186****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