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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5-29
项目名称 | 燃煤锅炉烟道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连镇镇大张段105国道东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石炳峰 |
联系人 | 刘博 | 联系电话 | 137****5829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7-2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原排气筒已投入使用时间较长,出于安全原因,将原来砖砌排气筒改造为金属制排气筒,高度由65米降至54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 SNCR SCR 电袋复合除尘器 湿电一体钠减法脱硫塔措施后通过54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承诺:**** 石炳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石炳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