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团****公司2024年-2025年针车配件,办公用品、日用品及文体,基建零星维修服务,电子耗材及维护,水电材料,广告及印刷服务,预结算咨询单位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
包号 |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费用计取标准 | 入围供应商(服务商)数量 |
1 | 针车配件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6 |
2 | 办公用品、日用品及文体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6 |
3 | 基建零星维修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7 |
4 | 电子耗材及维护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3 |
5 | 水电材料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3 |
6 | 广告及印刷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5 |
7 | 预结算咨询单位定点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按湘建价协(2016)25号文规定的标准50%计取 | 4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不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
现更正为:
公告内容: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
包号 |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费用计取标准 | 入围供应商(服务商)数量 |
1 | 针车配件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6 |
2 | 办公用品、日用品及文体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6 |
3 | 基建零星维修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以审定金额计取 | 7 |
4 | 电子耗材及维护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3 |
5 | 水电材料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3 |
6 | 广告及印刷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一中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后期服务计费标准 | 5 |
7 | 预结算咨询单位定点 | 详见采购需求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按湘建价协(2016)25号文规定的标准50%计取 | 4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不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李女士0746-****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翠竹路269号****建设局12楼1217室
联系方式:蒋女士158****9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 158****9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