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二标段》项目,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文件为:
1.项目负责人:1人
a)通信或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b)具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
c)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满分3分。
现澄清为:
1.项目负责人:1人
a)通信或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b)具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
c)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注:a)、b)、c)项每项最高得1分,满分3分。
二、原文件为:
1.技术能力:投标人或所投无人机产品制造商具有无人机发动机、无人机机载设备、无人机结构等无人机系统相关发明专利,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系统安全性能:因本项目涉及地理信息,且应急任务涉及国家机密,投标人或所投无人机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总体集成)的得1分,(业务种类:总体集成 运行维护)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现澄清为:
1.技术能力:投标人或所投无人机产品制造商具有无人机发动机、无人机机载设备、无人机结构等无人机系统相关发明专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如招标文件有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3 09:30:00
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4 09:30:00
四、我公司就2024年5月27日、28日收到“质疑函”回复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代理机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