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公司区网络部2024年**移动IT类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应答。 | ||||||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公司区网络部2024年**移动IT类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14000.00元(不含税金额),756840.00元(含税金额)。 1.3采购内容:购买7x24小时驻场人员4名(业务覆盖全区),完成维保合同781台设备(包含集采设备)高级运维工作(日志分析、隐患排查工作以及性能优化等)、日常运维(设备巡检、故障处理、网络参数配置变更、路由变更)、安全整改、VPN维护、区公司AB座办公网络****公司核心交换机设备运维等工作。维保设备清单详见公告附件“服务量清单”,本次采购所需备品备件清单详见公告附件“备品备件清单”。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名。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拟选取一名中选人,份额分配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6840.00元(含税金额),714000.00元(不含税金额);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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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5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类似业绩指:网络设备维保/维护类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4应答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应答人须****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一级及以上(一级>二级);(2)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置4名驻场人员,其中一人必须有CISP证书,须提供人员配置清单(格式自拟)。 具体人员证明材料应须包括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与应答人签署的劳动合同、③2023年11月至今任****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 如人员****公司办理,则另须提****公司****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明细(社保****社保局****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④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材料;⑤证书扫描件或网络认证查询截图。 注:如提供的文件不清晰、无法查阅或未在有效期内,视为无效。 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及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6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移动禁止**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公司****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20时30分至2024年06月03日20时3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0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6****8176 电子邮件:****@139.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金珠中路84号通服楼2楼 联系人:李惠、陈文丽、张丹丹、周贵明 电话:185****0652(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qq.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应答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有请署名。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张女士,电话:136****8176,邮箱:****@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贾女士,电话:138****6829,邮箱:****@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0761,邮箱:****@139.com; 备注: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投标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三次,经确认属于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的恶意行为时,****公司二级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实施细则处理(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 若应答人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 9.2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应答,请及时阅读《关于供应商全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并按照相关说明及时完成CMCA证书助手下载以及CA证书更换,网址连接为:https://b2b.****.cn/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 9.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可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查询投标报价及开标情况,使用CA电子证书在线提出问题、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在线提出问题、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的截止时间为:唱标时间后延后60分钟,请关注系统流程。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记录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无异议。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客服咨询电话****390123。 9.4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请供应商按附件《结构化投标应答说明》的方法进行投标应答,并运行“辅助投标工具”,进行投标应答文件上传。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