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242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泰华科七路绿化带、南至******公司和******公司地界、西至规划支路二、北至海泰北道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4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保障性租赁住宅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保障性租赁住宅 | 22429.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1****2724BA0007 | |||
起始价: | 8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1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公司,****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1、受让人须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含定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3、地下若存在桩基等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受让人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允许销售、分割转让或分割抵押。如后续自持转销售,****管委会申请,****政府批准,签订补充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出让金后办理销售许可。 5、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 到 **市**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 到 **市**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6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2****6474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渤海银行**塘沽支行
开户账号:200********0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