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4年06月07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com)上进行岩石产品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
1.销售价格信息:****铁矿排岩场边坡治理岩石外销6元/立(含税价,税率3%);
2.质量要求:以供方出厂实物为准;
3.销售模式:整体打一个包裹竞价销售;
4.****公司****铁矿排岩场边坡治理岩石竞价销售方案。从边坡治理区域中拿出一个部位竞价销售。
竞价销售部位分两期施工(1.5年)清运岩石。第一期标的量:200万立/半年,原则上不超过230万立/半年;坐标位置:(X=****255.8 Y=511768.9;X=****490.0 Y=511543.9;X=****611.0 Y=511731.0;X=****311.7 Y=511850.0****设计院设计的回采方案施工区域为准)。第二期标的量:300万立/1年;****设计院设计图纸进行明确,具体施工区域以回采方案为准。岩石特性:以混合岩为主;进场清运岩石前需做干选试验,确定是否干选。
5.要求:(1)需用一家岩石处理量及输出能力500万立/1.5年以上的客户。(2)买****政府以及环保部门协调解决运输通路的能力。(3)提供不低于500万立处理能力的情况说明,包括储料能力、岩石加工能力及销售能力等,****政府批准许可的合法手续。(4)买方竞价成功签订岩石买卖合同后,需配合卖方做好进场前准备工作,待卖方具备输出条件后,买方必须即时进场,或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取岩,否则视为买方自行退出,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5)做为边坡治理岩石输出工程,买方必须满足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完成岩石输出量,确保排岩场边坡治理工程达标创优。(6)第一期施工以200万立为考核值,买方前一个月需完成月产量80%,未完成的给予警告,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0%;从第2个月起,必须完成月产量,未完成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于次月终止岩石买卖合同。第二期施工以300万立为考核值,买方前两个月需完成月产量80%,未完成的给予警告,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0%;从第3个月起,必须完成月产量,未完成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于次月终止岩石买卖合同。
二、时间安排
1.看货安排:****铁矿派专人组织有意向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客户,对排岩场边坡治理区域的岩石特性、实际状况,进行现场查看确认(每次只允许一家客户)。客户原因无法看货,视为已对标的物情况全部明确,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视为已现场查验确认标的物。
2.竞价时间:2024年6月7日10:00-11:00。
三、竞价说明
1.准入条件
(1)经营范围。营业范围包含建筑施工企业、建材生产经营或物流业务的内容。
(2)企业规模。注册资金1亿元(含1亿元)以上。
(3)业绩要求。近年来(2021年-2024年)产值合计1亿元(含1亿元)以上。
(4)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信用证明。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2.竞买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未完成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银行开户许可证;
(2)提供近年来(2021年-2024年)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
(3)提供买方及其出资人、****集团所属各单位无法律纠纷承诺函;
(4)提供岩石储料场地说明、加工产线处理能力说明、岩石销售供料合同,及储****政府批准许可的合法手续。
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供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纸质版加盖公章),材料提交途径:报名截止前将带章扫描原件发至邮箱****@163.com****公司名称),销售单位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本次竞价面向德邻循环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4.拟参与客户在德邻循环网站中销售公告《****铁矿排岩场岩石**处置市场公告》中点击“参加竞价”,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6日下午16:00时止。
5.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向电商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300万元(交款日期:至2024年6月6日下午16:00时止),需备注“岩石竞价保证金”,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302********025
****银行联行号:307****03818)
最终成交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4%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平台****公司退款函后,方可为参加竞价客户办理退款手续。
4.销售价格为现款含税价格(含3%增值税)。
5.本次岩石为有底价连续延时竞价,竞买人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德邻循环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底价为6元/立(含税3%),竞价增价最小梯度为0.1元/立(含税)或0.1元/立的整数倍,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6.重要提示
(1)如果此标包无人参与竞价,则视为竞价失败;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视为挂牌销售,协议成交;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最少增价0.1元/立或0.1元/立的倍数,如果竞价程序中全部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系统中出价(即无人出价),则全部竞买人交纳的全额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价成交原则:根据竞价结果,此标包拟选定一个最高报价客户成交。如果发生违规竞价、竞价后无故弃标的,按竞标报价顺延,重新拟定成交价格和客户。未尽事宜,****委员会商定。
(3)实地验点:为确保齐矿边坡治理工程按期完成,需对竞价成功客户的岩石输出处置能力进行实地考察。签订合同前,供销公司相关部门、齐矿,实地查验竞价成功客户的储料场地、岩****政府批准许可的合法手续,以及岩石销售供料合同等资料。审核通过后,****小组定标。未审核通过的,按竞价报价顺延,重新拟定成交价格和客户,并通过实地考察的审核。
(4)竞买人应于竞价前仔细阅读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并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公告所有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对竞买人的不利后果。
四、履约要求
1.履约保证金
买方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合同总额的10%(以10万元为单位)支付卖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并签订岩石买卖合同,否则罚没竞价保证金,买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期满时,卖方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买方。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如约履行或违规违法,卖方视情况扣罚买方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等直至取消买方继续参与**的资格及追究法律责任。
2.合同
厂矿与买方签订岩石买卖合同,执行周期为1.5年。
3.运输方式
采用汽车运输,由买方自提,装车及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装车地点在双方确认的设计区域内。
4.验收方式
以卖方出厂前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并采用“矿车载量智能测定”系统进行计量数据的测定与统计。系统安装投入使用前或出现故障时,暂用人工计量。
5.结算方式
5.1结算量以卖方验收结果为依据,结算周期以月度为单位,月度货款=单价×当月出厂验收总量。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18点,卖方当月给买方开具货款发票。
5.2付款方式:买方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卖方按预付货款额交货。
五、其他要求
1.买方义务
(1)严格遵守卖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卖方监管与考核,按要求办理通行证件和各项出场手续,并保持与卖方良好沟通,针对具体业务和相关问题,按卖方要求协调处理。
(2)买方作业范围只限定在卖方指定的排岩场规定区域,并严格按照卖方管理要求开展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调整作业区域、位置和采掘计划,否则停产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不准在卖方辖区内建立岩石再加工生产线。
(3)买方须按卖方要求的取岩进度输出岩石,不能延误最终边坡形成的工期。同时,严格按照边坡治理方案说明书的要求,台阶坡度角1:1.5进行施工,留有20米安全平台,最终按设计要求完成边坡治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挑拣采掘,不得向下方坡底线部位倒运岩石。
(4)买方严格按照卖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取岩输出,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达到排岩场边坡治理要求,因输出进度组织不力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视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5)严格遵守卖方**、安全、环保、保卫等相关管理制度,如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卖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货款并解除买方**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作业现场一经确认,不得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挑选岩石,出现黄土等情况,均由买方自行处理输出。买方严格按照卖方指令取岩装车输出,确保卖方完成边坡治理工程。
(7)买方负责岩石运输通行道路修筑和日常维修养护,并按卖方岩石外销环保措施,做好作业现场及通行路线的环保除尘。被外部环保监管处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停运、停工由买方自行承担。
(8)买方在装卸、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废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由买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卖方义务
(1)卖方是保证矿产**安全的主责单位,负责排岩场边坡治理岩石销售运行管理与具体实施,确保矿产**不流失。卖方加强对买方的作业全过程监管与考核。
(2)在保证卖**常生产情况下,卖方允许买方24小时生产作业。卖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生产作业时间。
(3)卖方制定周、月岩石输出计划,确保按工程进度高效推进。强化边坡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督促买方严格按设计施工作业,坚决制止买方挑拣取岩、随意采掘。
(4)卖方有权对买方生产取岩设备进行现场考察,买方设备必须满足输出量考核的要求。
3.双方约定
(1)买卖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为提高工作效率,由卖方统一提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及岩石回采方案,经组织技术论证后,方可开展取岩作业。设计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3)双方均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协议的内容及对方业务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宣传口径。
(4)任何一方基于合同而享有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一方擅自转让该项债权或者用于担保的,该行为无效,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战争、自然灾害、疫情、政府有关政策调整等)。
(6)合同终止后,买方所建临时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须在1个月内清理,恢复现场原样,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视同买方同意卖方进行拆除处理,拆除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循环平台联系人:
辛兆东 手机号码:138****6435
陈嘉颖 电话号码:0412-****922
看货联系人:
郝俊淇 电话号码:0412-****656 手机号码:138****1296
刘洪臻 手机号码:139****3213
附:****铁矿排岩场边坡治理方案说明书要点
齐矿排岩场边坡治理方案说明书要点
1.0 削坡作业安全措施
1.1 安全技术
(1)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的原则。各作业水平不应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采剥工作面不应形成伞檐、空洞等。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及二次倒运时,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2)露天采场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露天采场边界上2米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露天采场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米时,其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
(3)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4)采掘、运输、排土或其他设备,其主开关送电、停电或启动设备时,应由操作人员呼唤应答,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操作。电力驱动的钻机和挖掘机等设备内,应备有完好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和器材等。停电、送电和移动电缆时,应按规定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
(5)使用采掘、运输、排土和其他机械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设备运转时,不应对其转动部分进行检修、注油和清扫;设备移动时,不应上下人员;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不应有人停留或通行;终止作业时,应切断动力电源,关闭水、气阀门。
(6)优先采用湿式作业。产尘点和产尘设备,应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7)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挖掘台阶爆堆的最后一个采掘带时,相对于挖掘机作业范围内的爆堆台阶面上、相当于第一排孔位地带,不应有钻机作业或停留。
(8)钻机稳车时,应与台阶坡顶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中心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台车为l米,牙轮钻、潜孔钻、钢绳冲击钻机为2.5米,松软岩体为3.5米。千斤顶下不应垫块石,并确保台阶坡面的稳定。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停留。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电铲不应同时作业。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机上电源。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台阶坡顶线的夹角应不小于45°。
(9)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钻机不宜在坡度超过15°的坡面上行走;如果坡度超过15°,应放下钻架,由专人指挥,并采取防倾覆措施。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应有人;不应90°急转弯或在松软地面行走;通过高、低压线路时,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钻机不应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危险范围内停留。
(10)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11)挖掘机作业时:
①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
②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停留。
③装车时铲斗不应压碰汽车车帮,铲斗卸矿高度应不超过0.5米,以免震伤司机,砸坏车辆。
(12)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13)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米。
(14)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米。
(15)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台阶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米。操作室所处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危险性最小。
(16)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17)邻近最终边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控制爆破减震;
②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
③应保持台阶的安全坡面角,不应超挖坡底;
④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矿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⑤每个台阶采掘结束,均应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并组织矿有关部门验收。
(18)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使用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方案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
1.2 削坡作业安全措施
(1)削坡作业区域要圈定危险范围,设立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2)要根据矿山生产情况,削坡减载进度计划。
(3)削坡作业时要设置专人指挥。
(4)削坡作业平台临近边坡要设置挡车土堆,防止铲装、运输车辆等设备滑落。
(5)恶劣气候条件下(如暴风雪)禁止进行削坡作业;
(6)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削坡作业。
(7)企业要认真落实执行矿山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8)夜间作业时,应设置照明系统。
(9)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时,应立即停止削坡作业,并将设备转移至安全地带。
1.3 挖掘机铲装安全措施
(1)铲装工作开始前应确认作业环境安全。
(2)铲装设备工作前应发出警告信号,无关人员应远离设备。
(3)铲装设备工作时其平衡装置与台阶坡底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米。
(4)悬臂和铲斗及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员停留;
(5)装卸第一铲时,铲**距车厢底面的卸载高度不应大于0.5米;
(6)铲斗卸载时,应使车厢重心保持平衡。
(7)铲装时,岩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8)挖掘机必须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铲斗要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9)严禁挖掘机在运转中调整悬臂架的位置。
(10)不应用铲斗处理车箱粘结物。
1.4 汽车运输安全措施
(1)自卸汽车在翻斗升起与落下时不准人员靠近,翻斗操纵器除司机本人外一律不准他人操纵,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器放置于空档;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台、脚踏板和自卸汽车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起落车斗。
(2)车辆在**道路上宜中速行驶,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急转弯处严禁超车。
(3)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40米;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4)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5)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6)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7)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8)公路弯道以及与主干公路交岔处应按交通部门的规范要求设立标志,车辆要鸣号,限速行驶。
(9)**运输道路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矿山道路最大坡度控制在8%以内,严格控制最大纵坡线路的长度,道路要经常养护。
(10)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无证驾驶。
(11)运输车辆配备自刹车装置。
(12)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
(13)各类设备运转部分均应设立安全防护罩,保障人身安全。
(14)定期对采场汽车进行检修,确保运输车辆正常运行。
(15)矿山应设道路养护工,进行日常道路维护工作。养护工应经常巡查路段,及时清理路段、边坡,及时维修凹凸路面;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采用中速,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在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矿山应依据情况具体规定各地段的车速,并设置路标。
(16)在运输过程中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尽可能减少道路坡度,设计矿山运矿道路最大坡度为8%,最小转弯半径为15米,路面为拱形路面,便于雨水排除,道路一侧设排水沟,同时辅以坚固路料,增加耐磨性,避免路面打滑。
(17)采用汽车尾气净化措施,加强路面洒水防尘措施。
(18)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禁违章作业、违章调度、无证上岗、超重超载、酒后行车等行为,以确保运输安全。
1.5 邻近最终边坡作业安全措施
(1)应采用控制爆破减震;
(2)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
(3)应保持台阶的安全坡面角,不应超挖坡底;
(4)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矿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5)每个台阶采掘结束,均应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并组织矿有关部门验收。
(6)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使用应符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规定。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方案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
1.6 环保措施
(1)为降低扬尘,利用洒水车对取岩点进行洒水,以减少污染。
(2)保证边坡稳定的前提下,加强洒水抑尘工作。
1.7 边坡日常管理
本方案工程施工完成后,对边坡应:
(1)加强边坡日常管理,对边坡进行经常性的清扫维护;
(2)禁止在边坡临近地区堆排废石,增加边坡的上部压力,改变边坡的力学平衡;
(3)建立矿山边坡的监测系统,对滑坡部位的边坡,应重点加强;
(4)做好矿山防排水工作,减少降雨对边坡的影响;
(5)设置专人负责边坡数据的搜集和整理,边坡日常维护、边坡检测等管理工作;
(6)定期进行边坡安全巡检,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应立即停止采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查明原因,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矿有关主管部门。
总之,对边坡管理,要求在靠近边坡隐患治理范围线地段为边坡管理区,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工艺。
边坡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由边坡工段负责,边坡工段必须配有专门工程技术人员。边坡靠坡的技术质量检查验收则由矿山有关科室与边坡工段协同进行。
1.8 边坡加固
在开采深度逐步下降时,如发现局部有节理发育,风化破碎时要采取各种技术工程措施,如局部削坡减载、喷浆护坡面,锚杆锚固,或深孔钢轨潜桩抗滑等措施。
当边坡坡体较破碎、节理裂隙较发育时,可采用压力注浆,对边坡坡体进行加固。
当边坡坡体破碎或边坡地层软弱时,可采用锚杆对边坡进行加固。
对于软质岩石边坡或土质边坡,可对坡体采用土钉加固。
当边坡较高、坡体可能的潜在破裂面位置较深时,可采用预应力锚索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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