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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校园建设)2、3****实验室及7号宿舍楼19-27层装修 | ||
澄清 |
****学院**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校园建设)2、3****实验室及7号宿舍楼19-27层装修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院**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校园建设)2、3****实验室及7号宿舍楼19-27层装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3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09: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发布的《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定标办法>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59页)作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查询企业近三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在**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招标人在定标前****管理局申请查询的结果为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未发生或少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优先。 |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企业近三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www.****. gov.cn”查询结果为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未发生或少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优先。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禅****街1号 | 地址:**市禅**黎明一路 23 ****中心 1908 室 |
联系人:郑工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0757-****5351 | 联系方式:0757-****9950-602 |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