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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次 (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作以下 更正: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类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相关证明文件;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媒介,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网、**建设网等媒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打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更正为:“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类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下载结束时间顺延至: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
2、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此次上传的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 ****
2024 年 0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