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英业达年产100万KVAH高性能**命铅炭电池建设项目环评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英业达年产100万KVAH高性能**命铅炭电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联系人:洪振华 联系电话:159****8928
联系地址:**省**市**县有色****基地
项目概况:****成立于2014年03月24日,现拟投资5500万元,选址**县有色****基地建设年产100万KVAH高性能**命铅炭电池建设项目,项目分两期进行,两期各50万KVAH,一期预计2025年5月投产,二期计划2026年5月投产。项目总红线占地面积约20941.31m2,总建筑面积19728.12 m2,项目劳动定员约240人,不在厂区住宿,项目生产方式采用单班制,每班12小时(铅粉、铸板、固化、充电内化成工段为24小时,2班制),全年工作天数300天。
环评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沐溪大道170号**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1-****09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经****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县有色****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置,****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中铸板产生的废气采用“铅烟净化装置+二级湿式除尘”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铅粉生产产生的含铅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滤筒除尘+高效过滤”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和膏废气在密闭设备中产生经收集后进入“铅烟净化装置+湿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极板分切工序处于密闭负压空间内,废气抽出后经“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滤筒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包片铅尘、铸焊铅烟、铅零配件及焊接铅烟通过“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滤筒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配酸过程产生的少量硫酸雾经配酸罐冷却器冷凝后无组织排放;电池内化成在化成槽中进行,经集气罩收集的硫酸雾经酸雾中和塔处理,处理后硫酸雾排放浓度可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铅蓄电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编号为DA006;有机废气主要为电池封盖过程和封端子胶过程环氧树脂胶或端子标志胶固化产生,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性炭吸附处理后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编号为DA007;项目合金废气经收集后送至“铅烟净化装置+二级湿式除尘”处理排放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生产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和硫酸雾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5**铅蓄电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铅蓄电池),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包装车间电池封盖过程和封端子胶过程环氧树脂胶或端子标志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边界无组织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硫酸雾和NMHC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执行(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厂房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排放特征是点源、连续,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种类较多,本项目拟对各类固废实行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具体包括铸板工序(熔铅炉)产生的熔铅浮渣(S1-1);在和膏涂板工序和分刷片工序产生的废铅膏(S1-2);在分片刷片工序产生的废极板(S1-3);废气处理回收的铅粉尘(S1-4);在电池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铅酸蓄电池(S2);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S3-1)和污盐(S3-2);设备擦拭维护产生的含铅废布(S4-1);员工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劳保材料(S4-2);原辅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袋(S4-3);滤筒、布袋除尘过程产生的废滤筒、废布袋(S4-4);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S4-5);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S4-6);废水处理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S4-7);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S4-8)等,项目所产生危险废物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和废滤芯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的工艺主要为“中和+絮凝沉淀+机械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蒸发装置”)全部回用,不外排。****处理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约20.16m3/d,****处理厂一期总处理规模的0.58%,****处理厂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源保护区,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废水正常排放不会对其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建设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各关心点及项目预测网格点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贡献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条件,并且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仍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熔铅炉铅渣、废铅膏、废极板、废气处理回收的铅尘、废铅酸蓄电池、废水处理污泥、污盐、含铅及含油废布、废劳保材料、废包装桶、废滤筒布袋,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超滤膜、废矿物油,分类收集后,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和废滤芯属于一般固废,****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经预测,企业运行10年、20年、30年,项目排放的铅沉降入土壤增量不大,叠加本底后,均不会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铅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同时在企业做好三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硫酸、氢氧化钠、醋酸、氧气、乙炔和醋酸等;主要危险单元包括硫酸储罐、配酸罐、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暂存单元、废气处理单元、废水收集单元;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储存单元的硫酸泄漏事故。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http://www.****.com/),****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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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
**英业达年产100万KVAH高性能**命铅碳电池 网上公示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