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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4年5月29日接到**县****公司关于《**县广宇建材新型墙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的申请》后,到实地进行勘测,该地位于**省****农场,东临菜地,西临居民自建房,南临G346国道,北**道,用地面积19428㎡。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2、《**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3、 参照《**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办发[2013]130号文件;
4、 竹****委员会[2023]4号专题会议记要。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县广宇建材新型墙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
层数:厂房1F,办公用房1F;
规划占地面积:2821.33平方米(其中厂房2623.84平方米;办公用房197.49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5444.27平方米(其中厂房5246.78平方米,按两层高度面积计算;办公用房197.49平方米);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县广宇建材新型墙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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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