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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 | ****住院综合楼项目 | ****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612
联系地址:**县**镇**路133号 ****审批局 投资项目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