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景谷县分公司雪茄烟叶晾房及附属设施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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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雪茄烟叶晾房及附属设施租赁项目(项目编号:********公司****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雪茄烟叶晾房及附属设施租赁项目。

2.2项目概况:****全链条引进古巴技术进行示范种植,未配套建设晾房等基础设施。为确保景谷县雪茄烟叶晾制工作顺利开展,需租赁晾制设施6座开展晾制。

2.3采购范围:****公司租赁需求,通过单一来源谈判确定供应商。

2.4项目预算金额:3年租金81.03万元。

2.5租赁期限:3年。

2.6标段划分及定标方式和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雪茄烟叶晾房及附属设施租赁项目市场调查报告》设定最高限价,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晾制设施出租方)。具体如下:租赁费用总价最高限价每年27.01万元(大写:贰拾柒万零壹佰元整),3年租赁费用最高限价81.03万元(大写:捌拾壹万零叁佰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向采购人提供晾制设施租赁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拟出租晾制设施或场地为供应商合法所有,能够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供应商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由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9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10无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受限情形;

3.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经市场调查走访,符合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且愿意与采购人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只有1家。依据云烟办(2020)12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拟邀请谈判供应商(房屋出租人)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省**市景谷县人民路16号。

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公司****公司外网、****公司****公司内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景谷县**路73号

联系人:叶工、张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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