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化稻壳-CNCCG240039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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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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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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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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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询价单号: RDBTG240****0006 询价单标题: 碳化稻壳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不定量 询价单状态 已发布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6-04 09:17: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04 11:00:35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4-06-01 供货结束时间: 2024-11-30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50100
从 1 至 1 共 1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A****00201
碳化稻壳
碳化稻壳...QJ/DT06.****......
900.0000
基本条款
****50100
从 1 至 9 共 9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一、产品质量要求:
****招标比价说明 我司****拟对碳化稻壳进行招标比价采购,本次招标比价采购采用网上电子商务平台投标,采取最低投标价法,允许分项中标的原则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审。本次招标比价采购为定价不定量。 本说明所指“招标比价”是指企业主体参考国家法定招投标流程,在企业内控制度规范下,通过一轮或多轮询比价,自主择优选聘**单位的过程。本项目并非法定招投标项目。 一、产品质量要求: a. 质量要求 碳化稻壳 执行标准:QJ/DT06.0094-2018,C≥40.0%,水分≤5.0%,堆积密度≤180g/d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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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验收方法及不合格处理规定:
b. 让步接收标准: C<40.0%,每降低1.0%,降价2%。 水分>5.0%,超出部分2倍扣重。 180 g/dm3<堆积密度≤210 g/dm3,每上升1 g/dm3,单价下降7元。 碳化稻壳因供方原因产生自燃的,根据现场自燃造成不能使用的情况予以扣重或整车扣重。如果自燃引燃当批以外其它碳化稻壳,则根据现场引燃情况造成的损失情况按合同单价2倍进行处罚。 c. 超出让步接收范围的商务处理 堆积密度>210 g/dm3,每上升1 g/dm3,单价下降10元。 d. 退货范围:C<37.0%,退货。 如果其它没有形成降价原则的****公司产品质量造成影响,我公司将保留对供应商追溯考核的权力。 如确定退货,退货造成的装卸费、管理费、误工费、检验费等损失按实际退货量每吨100元进行索赔(未产生装卸费、管理费、误工费、检验费等的免除每吨100元扣罚)。 针对使用过程中发现、发生的原辅材料质量异议,除对造成的损失进行扣罚以外,还要追加处罚性罚款1000~10000元/次。 发现有**(淌水、滴水)、冬季(12月~2月)发现有结冰块的,评审处置。 杂质扣罚:当杂质含量<1%时,按杂质实际含量扣重;杂质含量1~2%时,按杂质含量的2倍扣重;杂质含量>2%时,按杂质含量5倍扣重。 杂质定义:指泥土、杂石、杂物、非金属物等,具体参照该物资采购标准和技术规定中杂质的定义为准,当标准或规定中无明确规定时,质检处参考同类产品国家、行业标准确定。 防潮包装:外包装内衬防水塑料袋、外包装内涂防水涂层。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当月供货第一次出现连续3批(如:1,2,3,4批次皆不合,以1,2,3为连续批次,不再重复计算)的相同检验项目不合时,除按不合格品处置外,供应商需提供不合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正****公司章),当月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出现连续3批的相同检验项目不合时,对供方额外考核500元。
-
三、产品包装要求:
采用4Kg(正负允许偏差0.5kg)塑料编织袋防潮包装,包装袋要坚固耐用。3.卸车费为27元/吨,金额在结算时以降低单价的方法扣除。若装货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2m,买方有权拒绝卸货。装货高度超过护栏之外的部分,不允许超过护栏两侧,若超过护栏两侧存在安全隐患,买方有权拒绝卸货。
-
四、运输方式:
汽运到厂。运输工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由于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积水及损失,由卖方承担。运输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所供货物到达钢厂后,卸货中卖方应遵守钢厂管理规定。运杂费及运输过程风险等卖方承担。 1****集团****公司的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特指能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例如汽车吊等)须全部达到国V及以上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科电池电动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高效储能器);天燃气(NG)、液化石油气不属于新能源。2)、凡采用伪造、套牌等不正当方式将不达标车辆蒙混进出厂的,一经发现,处罚5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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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招标周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预估量:900吨。合同方式定价不定量,按需采购,如不能满足招标预估量,报价时在报价备注栏里注明周期内供货量以及交货期。最低价一家中标,投标量不足可多家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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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及货款结算方法: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投标单位报承兑价格;付款方式为货到、发票到结算后付5****银行承兑汇票,需方不贴息。如开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则本合同的含税价格应按原税率折算成不含税价格,再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成新的含税价格。 七、违约责任:
-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东特股份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本批货物处以300%货值的处罚。 2、卖方需按买方实际通知到货量按时供货,不能耽误需**常使用。①如因非买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扣除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未交付货值的5%收取违约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及收取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另行采购货物的差价损失)的赔偿责任; 3、如因非买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对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意需继续履行的,如市场价格下跌,按交货期市场价格履行,如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行,并对逾期交货部分作如下处理: (1)逾期30天内(含30天)完成合同的,在延期3天内交货不作处罚;延期4—15天(含15天),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16—30天,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 (2)逾期30天以上仍未完成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扣除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未交付货值的5%收取违约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另行采购货物的差价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1)中违约金的支付; (3)逾期30天以上仍未完成合同且买方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完毕合同或因卖方的持续逾期导致买方单方面行使合同终止权。买方行使合同终止权的同时有权扣除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未交付货值的5%收取违约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及收取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另行采购货物的差价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1)及本条款中违约金的支付。 逾期供货情形下所涉的卖方向买方承担的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从应付货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给付。未交付货值5%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二者就高执行。 4、如由于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补偿损失。 5、合同到期执行完毕或协商终止合同,退还履约保证金。 6、交货时附检测报告或质保书,理化指标以买方化验为准,数量以买方实际计量数为准(买方取样时,卖方务必到场,否则视同认可买方取样结果)。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实物质量与入厂检验有偏差,卖方须对偏差部分赔偿。 7、买方在产品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将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派人处理确认,如3个工作日内卖方未派人处理确认的,视作卖方接受买方所有处理决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8、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9、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0、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尽保密义务,如有违反,受损害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相应的损害赔偿。 11、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需及时通过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核实属实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 12、各投标单位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招标文件要求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13、卖方委派人员在买方厂区内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买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如在买方厂区范围内或在分选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设备、设施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非买方原因的,由卖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处理事故的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给买方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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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要求:
1.****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在招标比价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记录,无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3.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比价说明及所附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等其他文件资料,一旦完成报价作业,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理解并确认了该招标比价说明所有条款及其他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自愿严格对照要求承担履约责任。 4.如投标单位之间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招标单位将永久取消投标单位投标和供货资格(包括分包资格),报价保证金将作为向招标单位的赔偿不予返还。如果对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额度的,招标单位将继续行使追偿权利,****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报案和****法院提起诉讼等。 5.投标单位应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招标单位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负全责。 6.投标单位应确保具备所承揽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即便招标单位邀请了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投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投标单位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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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书费和保证金要求
1.本次招标比价活动将收取标书费 200 元(如属年费会员投标方,则按年费会员优惠政策执行,详情请咨询招标人员),标书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账户,并****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标书费请电汇至:户名:****;账号:293****79385;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路支行;行号:104****04089;附加信息及用途:项目名称+标书费。不交纳标书费投标无效。标书费汇款帐户必须公对公,不得以个人名称办款。 本款项可以开收款收据,也可以开发票,如需开具请投标单位在平台上传开票及邮寄信息word版。 2.报价保证金要求: ⑴投标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前须交纳 元作为参与本次招标比价活动的报价保证金,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报价无效。(1688网采:本次招标比价活动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预中标总金额的 %收取,不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没有中标资格,其投标报价无效。) ⑵报价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1688网采:合同履约保证金要求在招标单位通知的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接收报价保证金电汇账户户名:****;账号:293****79385;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路支行;行号:104****04089;附加信息及用途:项目名称+报价保证金。如投标单位投标时在招标单位享有具备付款条件的债权,投标单位可以出具“报价保证金划转函”,申请划转对应金额作为报价保证金,并把此函件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报价保证金汇款帐户必须公对公,不得以个人名称办款。 ⑶招标单位宣布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报价保证金由投标单位申请后无息退还;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招标单位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后,报价保证金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后无息退还。如中标单位不按招标单位合同版本签订合同,报价保证金不予返还(1688网采: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招标单位将按中标额的5%进一步追偿(如不足以弥补招标单位的实际损失,招标单位有权进一步追偿),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为保证合同履行,在中标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交纳或用货款划转 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无息退还。(1688网采:中标单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无息退还。) 4.“报价保证金划转函”模板: 报价保证金划转函 ****办公室招标科及***公司财务处: ****公司有应付帐款大于 元, 年 月 日我****公司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采购投标,现委托***公司财务处查实后,将应付账款中的 元划转为报价保证金。 委托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附件
****50100
从 0 至 0 共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说明
询价单起始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6-04 09:17: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04 11:00:3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04
招标公告
碳化稻壳-CNCCG240039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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