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
评估单位:****
一、项目概况
**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中要求焚烧飞灰在厂区内稳定化后装入吨袋密封处理后,运至飞灰暂存间暂存,经检测符合GB16889-2008要求后,定期运至配套建设的飞灰填埋区安全填埋处置。****环境局《关于**省康****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审字(2023)10号)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飞灰螯合物运至飞灰填埋区填埋,相关部门承诺利用康****处理厂内闲置****填埋场用于本项目飞灰填埋,因此提出建设本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两家子村及张强村的**县****填埋场内。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一座,将****填埋场部分区域改造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 1.66 万 m。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飞灰产生规模为 7835 吨年。本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10.4万m3,设计运营期10年,飞灰填埋量约8.32万吨。本项目共分三期,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内容为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二期及三期建设需另选厂址。
建设工期:2024年3月-2024年6月
二、公示说明
依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21〕11号)文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委托****对《**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地 址:****中心路63号
联 系 人:刘志远 电 话:024-****2598
(二)评估单位:****
地 址:**市**区**路18-4门
联 系 人:张思源 电 话:041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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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