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G328国道(**高等级公路)2024-2026年度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6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养护项目,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有一项得3分,最多9分。”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养护项目,有一项得3分,最多9分。”
2、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养护项目,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每增加一项得3分,最多6分。”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养护项目,每增加一项得3分,最多6分。”
3、本项目评标办法服务配套及措施和项目需求人员及设备最低配备要求中“提供本单位洒水车、登高车、清运卡车及巡查车车辆对应配备驾驶操作人员的劳动合同、2024年2月-4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相匹配的有效驾驶上岗证,一人一车”修改为“提供本单位洒水车、登高车、清运卡车及巡查车车辆对应配备驾驶操作人员的劳动合同、2024年2月-4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登高车作业人员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一人一车”。
4、本项目合同第十二条奖惩措施中2.奖则修改为“(1)当月考核第一名且养护效果成效显著的奖励 800 元,考核最后一名且养护达不到及格分的并处罚 1000 元。连续 2 次以上(含两次)考核第一名且养护效果成效显著的奖励 1200 元,连续 2 次以上(含两次)养护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处罚 1500 元,且甲方可根据其实际养护情况如养护能力不够等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其养护合同,****交通局备案。当年每月考核排名的奖励或处罚在当年或当季养护合同款结算时统一结算。并列排名的同奖同罚。
(2)在养护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内容以外,协助我区承担帮扶工作等突击任务,或经绿化处确认方案,主动自费对绿地缺陷改造完善,主动采取彩旗、花镜等措施,积极营造绿地节庆活动氛围,具备一定规模且效果良好的,经验收合格,审核造价在3000-5000元(含)的,当月考核得分加0.5分;5000-1000元(含)的,当月考核得分加1分;10000-15000元(含)的,当月考核得分加1.5分;15000元以上的,当月考核得分加2分。
(3)在日常管护中有见义勇为等弘扬正气的事迹,在当月综合得分的基础上加1分;受到国家、省、市级表扬或媒体报道的,月考核得分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同一事件以最高加分计,年度月平均考核得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5、本项目项目需求中增加以下要求“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绿化养护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81号文)要求,本标段需配备1名专职巡查队长。该巡查队长由中标人聘用,合同期交采购人统一管理调度使用12个月。中标人根据发包人考核结果按月代发工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当期薪酬标准,投标单位在养护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
6、本项目合同中增加“养护单位选聘用专职巡查队长时须认真审核筛选,合同期****绿化处统一管理调配,一年中因生病或离职等不可抗力原因可变更1次,每超过1次扣除相应标段养护费用6000元。”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修改为2024年6月20日9:30
更正日期:
2024-06-04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湾金海路6号
联系人:周孟夏
联系电话:157****7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唐闸镇街道**大道555****中心1幢1301室、1302室
联系人:薛守银
联系电话:181****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守银
电话:181****0507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