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苏滁东向拓展(水口镇)经三路(中新大道-G104国道)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新苏滁东向拓展(水口镇)经三路(中新大道-G104国道)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南路1999****中心7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0550-****0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韦0550-****59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3日8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价(费率) | 1.17%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陈德伍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1041 | |||
工期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段(非涉铁段)一期工程监理三标段(时间:2021年4月20日;金额:44000万元)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PPP项目监理(时间:2021年8月31日;金额:16.2914亿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华盛****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价(费率) | 1.17%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刘素光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8456 | |||
工期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华西路(G2高速至楚州大道)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时间:2022年12月20日;金额:37130万元)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武黄路改造提升工程(淮金线至七支路段监理(时间:2023年12月18日;金额:20000万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价(费率) | 1.19%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侯立堂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0833 | |||
工期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区南浦路、张公塘路支路网工程监理(时间:2021年1月;金额:4.5亿元)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县**市政**、改扩建项目监理(时间:2021年3月9日;金额:7亿元)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21800****中专家评审费为819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59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市****管理局监督科,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