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房产确权登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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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权登记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

项目概况

****房产确权登记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房产确权登记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房产确权登记技术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18%):

(1.1)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公司营业执照。****集团****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集团****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9)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18%):
(9.1)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号**智谷A****集团总部大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三、获取招标文件”所述时间内将以下信息发送至邮箱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领取招标文件;邮件内容: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提交邮件。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16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16时后提交的,次日发出招标文件。逾期未收到发出招标文件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人公****集团****政府****公司。(重要提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交易中心网(https://www.****.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号**智谷A****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0054、0755-****0050。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中心****集团****政府****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心****集团****政府****公司)网(http://zfcg.****.com:808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心****集团****政府****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交易中心****集团****政府****公司)(http://zfcg.****.com:8081/),先办理注册手续(咨询电话:0755-****8165、0755-****8966、****301330)。
7.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5日09点15分至09点30分(**时间)。授权代表签到时必须携带并提供如下所有资料:授权委托书(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核对原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不予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文件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沙嘴路38号

联系方式:吴工0755-****8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区西丽街道**西路**智谷A****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许工****0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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