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4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克拉玛依-乌尔禾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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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4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06-04 16: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537,****8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风城作业区注汽锅炉建设项目

**区

****

**天合****公司

项目位于克拉玛****油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19.5t/h注汽锅炉,配套建设供水、供气、注汽管线共计180m、30m3防渗排污罐2个。**锅炉为移动式撬装注汽锅炉,移动范****油田作业区内。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气消耗量2304万m3/a。项目总投资1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台燃气锅炉废气均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防渗排污罐收集后进入风城1号稠油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运营期锅炉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油废****油田作业区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