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秦皇岛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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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昌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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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发布时间:2024-06-05

索引号:****

2023年**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1639.43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73.2万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2.08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3.5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33.31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98.44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18.9万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73.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95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1.6%,主要利用方式为建筑材料、其他、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铺路;处置量为98.5万吨,处置率为8.4%,主要处置方式为土地处理、置放于地上或地下、其他贮存(不包括永久贮存);累计贮存量为3245.5万吨。

2.行业产生情况

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金属制品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63.6%、19.5%、10%、1.4%、0.9%。

3.主要产生种类

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尾矿、炉渣、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9.6%、12.7%、10%、7.4%、6.7%,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废物种类

产生量(万吨)

综合利用量(万吨)

处置量(万吨)

贮存量(万吨)

冶炼废渣

698.7

698

0

0.7

粉煤灰

149

100.1

0

48.9

尾矿

117

0

0

117

炉渣

86.3

49.1

30.3

6.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79

77

2

0

4.转移情况

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移出本市3.86万吨。主要情况见表2。

表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情况

转移的废物种类

移出本市(万吨)

转移目的(处置/贮存/利用)

污泥

0.84

综合利用

3.01

处置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0.007

综合利用

5.主要利用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12家单位申报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活动,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为212.2万吨/年,主要利用设施情况见表3。

表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设施情况

利用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利用废物种类

利用产品名称

设计利用能力

(万吨/年)

实际利用量

(万吨)

秦皇****公司

粉煤灰

粉煤灰

11.7172

10.46126

炉渣

炉渣

13.5

2.420303

脱硫石膏

脱硫石膏

10.5264

4.940037

北控(秦皇****公司****处理厂

城镇污水污泥

类腐殖土地

3.65

1.80

秦****公司

粉煤灰

粉煤灰

16.7567

7.0485

废玻璃

废玻璃

-

0.0387

脱硫石膏

脱硫石膏

9.12

2.5423

******公司

炉渣

炉渣

10

9.4

**弘农****公司

污泥

有机肥

1.39

0.84

******公司

污泥

有机种植土

14.58

69076.59

**中硕****公司

污泥

农肥土

5

0.581494

****制品厂

可再生类废物

塑料颗粒

5

0.6483

****公司

污泥

水泥

60

0.0238

****公司

除尘灰

水泥

1

0.22959

矿渣粉

20

14.232218

脱硫石膏

7

5.056448

粉煤灰

5

3.351774

**天源水泥厂

粉煤灰

粉煤灰

5

1

脱硫石膏

脱硫石膏

3

0.6

**莱科大舜生物

****公司

畜牧业废物

畜禽粪污

10

1.5

合计

212.2403

73.622383

6.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3家单位申报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活动,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为23.67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4。

表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处置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处置废物种类

设计处置能力

(万吨/年)

实际处置量

(万吨)

秦****公司

城镇污泥及食品企业污泥

9

6.6274

北控(****公司****处理厂

污泥

10.95

4.514976

****公司

市政污泥

3.72

0.282856

合计

23.67

11.425232

二、危险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31.77万吨,利用处置量为32.4万吨,利用处置率为98.33%,主要利用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物化、再循环利用;贮存量为0.56万吨。

2023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3097.9吨,处置量3097.9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主要的处置方式为焚烧。

2.行业产生情况

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汽车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1%、34%、11%、8%、4%,详细情况见图1。

图1 2023年本市主要行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3.主要产生种类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34废酸、HW11精(蒸)馏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8%、27%、14%、11%、8%,详细情况见表5。

表5 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废物种类

产生量

(万吨)

利用处置量

(万吨)

贮存量

(万吨)

HW34废酸

8.91

8.87

0.2226

HW11精(蒸)馏残渣

8.73

8.74

0.0035

HW17表面处理废物

4.51

4.52

0.0056

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3.52

4.09

0.1788

HW18焚烧处置残渣

2.48

2.41

0.0857

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为20.06万吨,其中转入本市4万吨,移出本市16.06万吨。

5.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10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含收集许可证及收集试点)持证单位,具体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能力及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情况详见表6。2023年,持危险废物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2份,核准处置能力0.834万吨/年,实际处置量0.31万吨。

表6 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

危险废物许

可证持证单

位名称

核准收集利用处

置贮存废物类别/

代码

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

(万吨/年)

实际收集利用

处置贮存废物

类别/代码

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万吨)

许可证

有效期

**市宏远环境****公司

医疗废物HW01
841-001-01
841-002-01

841-003-01

0.334

医疗废物HW01
841-001-01
841-002-01
841-003-01

0.0335

2022年6月29日-2027年6月28日

**市徐山口****公司

医疗废物HW01

0.5

医疗废物HW01

0.28

2021-04-01

--2026-03-31

**市徐山口****公司

焚烧处置: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11、HW12(除264-002-12、264-003-12、264-004-12、264-005-12、264-006-12、264-007-12、264-008-12、264-009-12外)、HW13、HW16、HW17(仅限336-064-17)、HW37、HW38、HW39、HW40、HW45、HW49(772-006-49、900-039-49、900-041-49、900-045-49、900-046-49、900-047-49不包括爆炸性及剧毒废药品、900-053-49斯德哥尔摩公约受控化学物质、900-999-49不包括爆炸性及剧毒废药品)、HW50(仅限有机催化剂),以上类别中具有易爆性的废物除外
污泥干化处置:HW17(除336-100-17外)、HW22、HW48(321-002-48、321-031-48)
废酸碱中和处置:HW34、HW35(除221-002-35外)
废乳化液处置:HW09
废铁桶破碎利用:HW49(900-041-49)
废线路板破碎利用:HW49(900-045-49)
含金废液利用:HW17(336-057-17
含镍废液利用:HW17(336-054-17)
氧化铜废渣利用:HW22(398-051-22)
废蚀刻液利用:HW22(398-004-22、398-051-22)
废包装桶清洗利用:HW49(900-041-49)

9.6633

焚烧处置: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11、HW12(除264-002-12、264-003-12、264-004-12、264-005-12、264-006-12、264-007-12、264-008-12、264-009-12外)、HW13、HW16、HW17(仅限336-064-17)、HW37、HW38、HW39、HW40、HW45、HW49(772-006-49、900-039-49、900-041-49、900-045-49、900-046-49、900-047-49不包括爆炸性及剧毒废药品、900-053-49斯德哥尔摩公约受控化学物质、900-999-49不包括爆炸性及剧毒废药品)、HW50(仅限有机催化剂),以上类别中具有易爆性的废物除外
污泥干化处置:HW17(除336-100-17外)、HW22、HW48(321-002-48、321-031-48)
废酸碱中和处置:HW34、HW35(除221-002-35外)
废乳化液处置:HW09
废铁桶破碎利用:HW49(900-041-49)
废线路板破碎利用:HW49(900-045-49)
含镍废液利用:HW17(336-054-17)
氧化铜废渣利用:HW22(398-051-22)

2.54

2027年5月28日

****商贸有限公司

HW08(900-214-08)

2

HW08(900-214-08)

0.0306

2026年8月9号

抚**兴华废油脂****公司

HW08(900-214-08)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0.35

HW08(900-214-08)

0.0332

2023.****.26-2026.****.25

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
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HW10(900-008-10)、H12(900-252-12)、HW15(900-018-15)、H29(900-023-29)、HW36(900-032-36)、HW49(900-039-49、900-041-049、900-045-49)、HW08(900-199-08、900-249-08)
小微企业:**市范围内年产生危险表物不超过10吨的工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不包括废铅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器、反应性危险废物和废气剧毒化学品、省内外均无明确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HW06(900-401-06、900-409-06)
HW08(398-001-08、291-001-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6-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5-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
HW09(900-006-09、900-007-09)
HW12(264-010-12、264-011-12、264-012-12、264-013-12、900-250-12、900-252-12、900-252-12、900-253-12、900-254-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HW13(900-015-13、900-016-13、900-451-13)HW16(231-001-16、231-002-16、900-019-16)HW29(231-007-29、900-022-29、900-023-29、900-024-29、900-452-29)HW34(900-300-34、900-301-34、900-302-34、900-303-34、900-304-34、900-305-34、900-306-34、900-307-34、900-308-34、900-349-34)HW35(900-350-35、900-351-35、900-352-35、900-353-35、900-354-35、900-355-35、900-356-35、900-399-35)HW36(373-002-36、900-030-36、900-031-36、900-032-36)HW49(772-006-49、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5-49、900-047-49、900-999-49)HW50(772-007-50、900-048-80)

废铅蓄电池2.1万吨/年
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0.5万吨/年
小微企业0.3万吨/年

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
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H12(900-252-12)、H29(900-023-29)、HW49(900-039-49、900-041-049、900-045-49)、HW08(900-199-08、900-249-08)
小微企业:**市范围内年产生危险表物不超过10吨的工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不包括废铅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器、反应性危险废物和废气剧毒化学品、省内外均无明确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HW06(900-401-06、900-409-06)
HW08(398-001-08、291-001-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6-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5-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
HW09(900-006-09、900-007-09)
HW12(264-010-12、264-011-12、264-012-12、264-013-12、900-250-12、900-252-12、900-252-12、900-253-12、900-254-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HW13(900-015-13、900-016-13、900-451-13)HW16(231-001-16、231-002-16、900-019-16)HW29(231-007-29、900-022-29、900-023-29、900-024-29、900-452-29)HW34(900-300-34、900-301-34、900-302-34、900-303-34、900-304-34、900-305-34、900-306-34、900-307-34、900-308-34、900-349-34)HW35(900-350-35、900-351-35、900-352-35、900-353-35、900-354-35、900-355-35、900-356-35、900-399-35)HW36(373-002-36、900-030-36、900-031-36、900-032-36)HW49(772-006-49、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5-49、900-047-49、900-999-49)HW50(772-007-50、900-048-80)

废铅蓄电池0.335万吨/年

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0.0056万吨/年

小微企业0.0042万吨/年

废铅蓄电池2023.2.21-2023.****.31
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2023.2.21-2023.****.31
小微企业:2023.2.21-2023.****.31

**澄****公司

HW08(900-214-08)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产生的废矿物油

0.5

HW08(900-214-08)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产生的废矿物油

0.021

2023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三益****公司

焚烧处置类别及规模:总规模22110吨/年。
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外),规模为990吨/年;HWO3,规模为990吨/年;HW04,规模为830吨/年;HW05,规模为490吨/年;HW06,规模为3300吨/年;HW07,规模为990吨/年;
HW08(071-001-08、071-002-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900-209-08、900-210-08),规模为2640吨/年;HW11(251-013-11、252-001-11、252-002-11、252-003-11、252-004-11、252-005-11、252-007-11、252-009-11、252-010-11、252-011-11、261-007-11、261-008-11、261-009-11、261-010-11、261-011-11、261-012-11、261-013-11、261-014-11、261-015-11、261-016-11、261-019-11、261-020-11、261-025-11、261-026-11、261-027-11、261-029-11、261-032-11、772-001-11、900-013-11),规模为990吨/年;HW12,规模为1320吨/年;HW13,规模为1980吨/年;HW33,规模为660吨/年;HW39,规模为660吨/年;
HW49(900-039-49、900-047-49、900-999-49),规模为6270吨/年。
物化处置类别及规模:总规模为11880吨/年。
HW08(251-001-08、251-005-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49-08),规模为3300吨/年;HW09,规模为5610吨/年;HW35(251-015-35、221-002-35、900-352-35、900-353-35、900-354-35、900-356-35、900-399-35),规模为2970吨/年,
综合利用类别及规模:总规模为16500吨/年。
HW34(313-001-34)仅限废盐酸,规模为16500吨/年。

5.0490

(焚烧处置:2.2110

物化处置:1.1880

综合利用:1.6500)

该厂因内部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3年全年开展经营活动。

0

2019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君然****公司

HW48( 321-024-48 、321-026-48 、 321-034-48)

8

HW48( 321-024-48、321-034-48)

0.87

2024.6.29

**市****公司

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HW10(900-008-10)、HW12(900-252-12)、HW15(900-018-15)、HW29(900-023-29)、HW36(900-032-36)、HW49(900-041-049、900-045-49);小微企业:**市范围内年产生危险废物不超过10吨的工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不包括废铅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器、反应性危险废物和废气剧毒化学品、省内外均无明确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废铅蓄电池2.1万吨/年小微企业0.3万吨/年

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0.5万吨/年

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维修行业900-041-49;小微企业HW08(900-249-08)、HW12(900-252-12)、HW13(900-014-13、900-016-13)(900-023-29)、HW49(900-039-49、900-041-49)

废铅蓄电池0.13;****维修行业0.00006;小微企业0.003

废铅蓄电池

2023年3月9日-2023年12月31日

****维修行业

2020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

小微企业

2023年2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信宝****公司

HW48(321-026-48)

1.5562

HW48(321-026-48)

0.9

2022年04月28日-2023年04月27日(豁免延期2023年05月18日 - 2023年12月31日)

工企危服(秦皇****公司

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18、HW21、HW22、HW23、HW29、HW30、HW31、HW34、HW35、HW36、HW37、HW39、HW40、HW46、HW48、HW49、HW50(不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器、反应性危险废物和废弃剧毒化学品、省内和省外均无明确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4

HW31、HW49、HW09、HW08、HW12、HW13、HW06、HW17、HW50、HW29、HW35

0.035

2023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4.18万吨,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种类为HW34废酸、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22含铜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7.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2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8.7973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7。

表7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处置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处置设施类型

处置废物种类

设计处置能力(万吨/年)

实际处置量(万吨)

使用年限/****填埋场)

**市宏远环境****公司

焚烧

医疗废物HW01

841-001-01

841-002-01

841-003-01

0.334

0.0335

**市徐山口****公司

焚烧

医疗废物HW01

0.5

0.28

**市徐山口****公司

焚烧、干化、中和、

物理

焚烧处置: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11、HW12(除
264-002-12、264-003-12、264-004-12、264-005-12、264-006-12、264-007-12、
264-008-12、264-009-12外)、HW13、HW16、HW17(仅限336-064-17)、HW37、
HW38、HW39、HW40、HW45、HW49(772-006-49、900-039-49、900-041-49、
900-045-49、900-046-49、900-047-49不包括爆炸性及剧毒废药品、900-053-49斯德哥尔摩公约受控化学物质、900-999-49不包括爆炸性及剧毒废药品)、HW50(仅限有机催化剂),以上类别中具有易爆性的废物除外
污泥干化处置:HW17(除336-100-17外)、HW22、HW48(321-002-48、321-031-48)
废酸碱中和处置:HW34、HW35(除221-002-35外)
废乳化液处置:HW09
废铁桶破碎处置:HW49(900-041-49)

8.4633

2.39

三、生活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3.5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59.4万吨,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24.1万吨。本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量为83.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59.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24.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座,总处理能力为142.35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100%,填埋处理能力占比0%。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见表8。

表8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设施名称及类型

涉及处理能力(万吨/年)

实际处理量(万吨)

中节能(秦皇****公司

中****发电厂

54.75

47.58

******公司

****发电厂

32.85

20.95

******公司

昌****发电厂

21.9

7.33

******公司

卢****发电厂

14.6

4.97

秦****公司

青****发电厂

18.25

2.69

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2023年,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7.85%(城市区为95.08%;县**为69.37%),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4.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29.58万吨,回收利用率达到33.54%(城市区为34.53%;县**为27.85%),**化利用率达到86.41%(城市区为86.58%;县**为85.37%)。

本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2.67万吨,利用量为2.67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67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26.91万吨,利用量为26.91万吨;有害垃圾清运量为0.00026万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58.61万吨,利用量为58.61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58.61万吨。

四、建筑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33.31万吨,**化利用量203.82万吨,主要利用方式为就地回填利用和就近利用于其他工程 ,填埋量26.16万吨。

工程渣土产生量为219.54万吨,**化利用量193.45万吨,填埋量25.2万吨;工程泥浆产生量为0万吨,**化利用量0万吨,填埋量0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为5.32万吨,**化利用量3.68万吨,填埋量0.21万吨;拆除垃圾产生量为3.56万吨,**化利用量3.03万吨,填埋量0.25万吨;装修垃圾产生量为2.86万吨,**化利用量2.12万吨,填埋量0万吨。

2.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8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活动,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为1650万吨/年,主要处理设施情况见表9。

表9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处理设施

所属单位名称

处理建筑垃圾种类

设计处理能力

(万吨/年)

实际处理量

(万吨)

******公司

非金属建材

150

0.469

******公司

建筑垃圾石粉、石子、再生砖

100

100

******公司

再生骨料

100

12.17

青龙满族自****公司

机制砂、水泥砖

900

500

**市****公司

建材

50

50

**县润****公司

骨料

150

170

**市红正****公司(在建)

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混凝土构件、再生沥青

120

3

秦皇****公司

(在建)

基沙

80

0

五、农业固体废物

1.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3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98.44万吨,可收集量96.93万吨,利用量96.93万吨,利用率为98.5%。

2.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2023年,本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量0.39万吨,回收率为93.6%,利用量0.39万吨,主要利用方式为塑料造粒。

六、****处理厂污泥

1.****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建成****处理厂11座,年污泥产生量为18.9万吨,处置量为18.9万吨,处置率100%。

2.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7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本市污泥处置能力为62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12。

表 12 污泥处置设施情况

处置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处置设施设备类型

设计处置能力

(万吨/年)

实际处置量

(万吨)

****处理厂

好氧堆肥

3.65

1.80

****处理厂

(分级/分相〉厌氧消化

10.95

4.51

******公司

好氧堆肥

14.58

6.91

****公司

水泥窑协同处置

3.72

0.28

秦****公司

好氧发酵

4.10

3.84

**中硕****公司

厌氧发酵

5.00

0.46

**市****公司

好氧发酵

20.00

0.83

七、再生**

1.回收情况

2023年,本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铅蓄电池除外)等十大类别的再生**回收总量为8.79万吨,具体情况见表13。

表 13 再生**回收情况

项目名称

单位(吨)

占比

废钢铁

27307.89

31%

废有色金属

17238

19.6%

废塑料

1747.17

2%

废纸

21257.95

24.2%

废轮胎

1574.17

1.8%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0

0

报废机动车

2700

3.1%

废旧纺织品

0

0

废玻璃

16102.19

18.3%

废电池(铅蓄电池除外)

0

0

回收总量

87927.37

——

2.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3年,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1788辆,约0.27万吨;主要拆解物包括:废钢铁、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拆解产物总量0.27万吨,处置量0.22万吨。

3.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回收情况

2023年,全市邮政快递企业累计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854个,累计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胶带165451卷,累计回收复用瓦楞纸箱****882个。

2023年,本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使用量为0.02万吨。


****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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